风水学说(三)

历史上最先给风水下定义的是晋代的郭璞,他在《葬书》中说:“葬者,生气也。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清人范宜宾为《葬书》作注云:“无水则风到而气散,有水则气止而风无,故风水二字为地学之最,而其中以得水之地为上等,以藏风之地为次等。”这就是说,风水是古代的一门有关生气的术数,只有在避风聚水的情况下,才能得到生气。 什么是生气呢?《吕氏春秋-季春》云:“生气方盛,阳气发泄。”生气是万物生长发育之气,是能够焕发生命力的元素。

在郭璞之前,风水还有其它名称:如“形法”。《汉书•艺文志》有形法类,其中载录有《宫宅地形》二十卷。日本学者泷川资言在此条下注云:“风水方位之形法包括相地相形,也包括相人相畜”,这是它与后世风水的不同之处。堪舆,堪为天,舆为地。堪又与勘、坎有相通之义。汉代就有了以堪舆为职业的人。《史记-日者列传》有,褚先生记:“孝武帝时,聚会占家问之,某日可取妇乎?五行家曰可,堪舆家曰不可。”可见,堪舆家有择时的职责。《汉书-艺文志》载有《堪舆金匾》也是说风水方位之书。此外又有称风水为青囊、青乌、相宅、地理等。 对于风水一词,《辞海》的定义是:“风水,也叫堪舆。旧中国的一种迷信。认为住宅基地或坟地周围的风向水流等形势能招致住着或葬者一家的祸福。也指相宅、相墓之法。”

近年来学者们对《辞海》的定义持不同见解,主要倾向是不同意将风水与迷信划等号。尹弘基在《自然科学史研究》1989年第一期撰文说:“风水是为找寻建筑物吉祥地点的景观评价系统,它是中国古代地理选址布局的艺术,不能按照西方概念将它简单称为迷信”。潘谷西教授在《风水探源》一书的序言中指出:“风水的核心内容是人们对居住环境进行选择和处理的一种学问,其范围包含住宅、宫室、寺观、陵墓、村落、城市诸方面。其中涉及陵墓的称阴宅,涉及住宅方面的称为阳宅”。最近很多现代学者也认为风水是地球磁场与人类关系学。看来,风水大有被抬高扶正的趋势。

在论及风水时,我们既要充分理解和吸收学术界的最新成果,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我认为:风水学是一种传统文化现象,一种广泛流传的民俗,一种择吉避凶的术数,一种有关环境与人的学问,一种有关阴宅与阳宅的理论与实践系统的理论,是人们长期实践经验的积淀。从现代科学理论来看,风水学是地球物理学、水文地质学、环境景观学、生态建筑学、宇宙星体学、地球磁场方位学、气象学和人体信息学合一的综合性科学。